BELT AND ROAD · 东南亚 · THAILAND

泰国出海落地服务

公司设立 · 文件领事认证 · 开户协助 · 财税与年度维护

从设立条件、主体类型到文件认证、银行开户和成立后的申报,按泰国的现行要求梳理办理路径。

资料核于 2026-10-28,法规与收费以泰国主管机关最新公布为准。

从曼谷郑王庙一带远眺的曼谷城市天际线与河岸建筑 东南亚 · 曼谷
图:Mathias Krumbholz / Wikimedia Commons,CC BY-SA 3.0,经裁切与调色

02OVERVIEW · 服务概览

在泰国,快企务可以协助办理

先看能办什么、适合哪些情形,再按下方顺序核对设立条件、文件与开户要求。

  • 公司设立

    确认主体类型、股东与董事安排、注册地址与资本,准备并递交设立文件。

  • 文件认证 · 领事认证

    中国文件送往泰国使用,按文件性质安排公证、领事认证与翻译。

  • ODI 衔接

    境内企业投资设立,梳理发改、商务备案或核准与银行外汇登记的先后。

  • 开户协助

    按银行要求准备公司与股东资料、业务说明,沟通面签安排;结果由银行审核决定。

  • 财税与年度维护

    成立后的记账、申报、审计与年度事项,按当地周期提醒。

当地行业许可、用工签证、工程资质等由泰国主管机关审批;快企务梳理所需文件与办理顺序,并衔接当地律师、会计师等合作机构,分工在报价中书面列明。

03BEFORE SETUP · 设立前需要确认

设立前,先核对这几件事

这些事项决定能否设立、选什么主体以及办理顺序,建议在准备文件前确认。

  • 外资身份与受限业务

    先以实际经营活动逐项比对《外商经营法》。外资持股或投资达到法定标准的泰国法人可被认定为“外国人”;清单一业务禁止,清单二、三业务须分别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

  • 股东、发起人与董事配置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须有2名股东;发起人须为自然人,注册后成为初始股东并至少持一股,发起人无需居住在泰国。若申请清单二业务,法人通常须至少40%泰方持股,且不少于五分之二董事为泰籍。

  •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目的

    设立备忘录须载明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总部所在府、经营目的、注册资本及股份资料。应在提交前落实可用于登记的地址,并使经营目的与拟申请的行业许可、BOI项目或外商经营许可一致。

  • 注册资本与首期缴款

    所有股份均须认购,私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至少缴足认购股份的25%。普通私人有限公司不宜把该比例视为全部外资项目的资本标准;实际资本还应覆盖业务、许可和银行审查需要。

  • 外商经营法最低资本

    《外商经营法》规定,外国人开始经营的最低资本不得低于部长规章所定且不少于200万泰铢;属于清单业务的,每项业务最低资本不得少于300万泰铢。BOI指南还提示,清单业务注册资本须高于按三年平均年度费用25%计算的金额。

  • 真实持股与行业附加许可

    不得以泰籍名义股东规避外资限制。DBD将旅游、地产、电商物流仓储、酒店、农业及建筑等列为重点核查领域;制造、零售批发、专业服务及受监管行业还应分别核查行业准入和许可。

04ENTITY · 主体设立

泰国公司设立:主体、步骤与交付

常见的外资主体类型、设立步骤与完成后取得的文件。

私人有限公司 Co., Ltd.

外国投资者常用的本地经营实体,股东责任通常以未缴股款为限。

股东
至少2名股东(发起人须为自然人,且注册时须持股)。
董事/管理人员
至少1名董事;泰国商务发展厅资料称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可为一人或多人。
注册资本
一般情形无统一最低注册资本;若业务受外商经营法约束,最低资本须按适用法规、业务与许可条件核定。

设立步骤

  1. 01

    1. 确定业务与外资准入路径

    先明确产品、服务、客户和资金安排,判断是否落入《外商经营法》清单及其他行业法。清单三业务须在开业前取得 Foreign Business License;获BOI或工业园等法定资格的清单二、三业务,则按规定向DBD申请 Foreign Business Certificate。

  2. 02

    2. 统筹中国境内对外投资手续

    由中国境内投资主体出资的,应将泰国主体、股权和出资方案纳入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项目备案或核准及外汇登记的衔接安排。该步骤与泰国公司登记并行,但资金汇出须满足中国侧手续和银行真实性审核。

  3. 03

    3. 准备公司设立信息并保留名称

    确定至少两名发起人/初始股东、董事及签字权限,准备名称、泰国总部所在府、经营目的、资本和股份资料。名称获准后,向DBD提交注册备忘录和公司设立文件;DBD Biz Regist提供数字法人登记服务。

  4. 04

    4. 认购股份、召开法定会议并登记

    在满足全部股份认购、法定会议和至少25%股款缴付等前提后,向DBD办理私人有限公司登记,法人资格自登记完成后取得。BOI说明在条件齐备时备忘录与公司登记可同日进行,但这不是全流程承诺。

  5. 05

    5. 办理税号、VAT及雇主登记

    负有企业所得税义务的公司应取得税号;达到VAT条件的经营者办理VAT登记。如雇有至少一名员工,还应向社会保障办公室办理雇主账户登记。各项登记是否可与公司设立同日办理,取决于资料和主管机关审核。

  6. 06

    6. 按许可条件启动实际经营

    在取得适用的FBL、FBC、BOI促进或行业许可后,再开展受限活动。开户、资金汇入、雇佣和进出口等应与已登记的经营目的、股权结构和许可条件保持一致,并留存交易支持材料。

设立完成后通常取得

  •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公司登记证明;DBD签发的法人登记证明)
  •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公司设立备忘录;构成文件之一)
  • List of Shareholders, Bor Or Jor.5(股东名册;有限公司常用表格)
  • Tax Identification Card and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税务识别卡及税号)
  • Foreign Business License, FBL(外商经营许可证;清单业务适用时)或 Foreign Business Certificate, FBC(外商经营证书;BOI、工业园或协定资格适用时)

05DOCUMENTS · 文件跨境使用

中国文件送往泰国:领事认证

先看文件在哪里出具、送到哪里使用,再按接收机构要求确定公证、认证与翻译。

中国文件送往泰国使用领事认证公约 2027-02-28 起生效

泰国于2026-06-30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该公约将于2027-02-28对泰国生效;中国自2023-11-07实施。截至2026-10-28,中泰之间尚不能使用Apostille替代领事认证,HCCH状态表未显示双方对泰国加入提出异议。

依据:HCCH《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状态表(2026-06-30 更新,2026-10-29 核对)

中国文件 → 泰国
截至核验日,中国出具的公司主体、授权或其他文件拟在泰国使用,通常应先按接收方要求办理公证,再由中国外交部或受委托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最后向泰国驻华使领馆申请认证。待公约于2027-02-28对泰生效后,如泰国接收机构接受该文件,可改按“公证(如需要)→中国主管机关附加证明书 Apostille”的路径;应以接收机构当时要求为准。
泰国文件 → 中国内地
截至核验日,泰国出具的文件拟在中国内地使用,通常应先按泰国当地程序办理公证或泰国外交部领事认证,再办理中国驻泰国使领馆认证。待公约于2027-02-28对泰生效后,如中国接收机构接受,可按泰国主管机关附加证明书 Apostille的路径办理;个案仍应先向中国接收机构确认。
翻译
文件语言、译文语种、译者资质及是否须宣誓翻译,均以DBD、税务局、银行、许可机关或中国接收机构的当次要求为准。泰国BOI指南指出会计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泰文译本;这不等同于所有公司注册或银行文件均适用同一规则。

06INVESTMENT · 投资与资金安排

投资手续与资金安排

境内企业投资设立,境内备案与当地投资登记往往需要同步规划。

  • 泰国侧的外资许可或登记

    泰国侧应先区分公司登记与外商经营准入。清单二、三业务原则上涉及FBL;取得BOI投资促进、工业园书面许可或适用协定资格的项目,可依《外商经营法》向DBD取得FBC。没有适用于所有项目的一项统一“外商投资登记”可替代上述判断。

  • 最低资本与汇入安排

    外商经营法的最低资本为法定下限,不等于所有业务的充分资本或实际营运资金。DBD 2025年报告显示,获许可外国法人的最低资本汇入会被跟踪;适用的金额、汇入期限和许可条件应按主体类型及业务逐案确认。

  • 外汇、资本回收与利润汇出

    泰国央行规定,非居民可自由汇入用于泰国直接或证券投资的资金,投资汇回亦可自由办理;购汇、结售汇或跨境转账应通过获授权主体。单笔等值20万美元及以上交易,银行通常须索取支持文件,但已完成KYB的客户存在例外。

  • 中国境内投资主体的ODI衔接

    中国境内主体赴泰投资,通常按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核准或备案及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衔接办理。商务部规则对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实行核准、其他情形备案;外汇资金汇出以登记信息和银行真实性审核为基础。

  • 2026年中国规则切换提示

    核验日适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1号令,将于2026-12-01被2026年第49号令替代。新规已公布但尚未生效,拟在该日期前后实施出资的项目,应向主管机关确认适用版本和材料清单。

07BANKING · 银行开户

泰国银行开户:资料与审核关注点

各银行的资料清单与审核尺度不同,以下为开户前需要准备与配合的事项。

  • 法人开户基础文件

    以开泰银行公布的有限公司账户资料为例,通常需近三个月的公司登记证明及经营目的附件、公司设立或章程资料、股东名册和授权书;如使用公司印章,还应提交相应登记资料并出示原印章。不同银行及分行可另行要求材料。

  • 董事或授权人的到场核验

    开泰银行要求开户申请人及付款、取款授权人到分行进行身份核验;外籍人士须出示有效护照。该要求说明董事、签字人或获授权人员的身份核验常是开户环节的一部分,但不构成所有银行均要求全体董事到场的承诺。

  • 受益人和管理层资料

    该行页面还列示有权代表公司的董事、付款/取款授权人、持股不少于15%的股东及总经理或高管的身份证明;注册不足一个月的法人,可能须提交开户签署人近六个月账户流水。银行可要求补充文件。

  • 交易背景与资金来源

    银行会就外汇交易收集交易信息。泰国央行规定,等值2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汇交易原则上需支持文件,已完成KYB的客户除外;因此应准备股权、出资、合同、发票及资金来源等与实际交易相符的资料。

  • 本地实际经营与开户结论

    已核验的银行公开资料不支持“注册后必然开户”或“必须具备某一固定形式本地经营”的绝对说法。新设主体资料、身份信息、资金路径和银行的个案尽调都会影响结果,应以拟开户银行书面清单及审核结论为准。

开户与否由银行按其合规政策审核决定,快企务协助准备资料、沟通要求,不承诺开户结果。

08COMPLIANCE · 经营与维护

成立之后:申报、年审与变更

按当地周期完成申报与年度事项,避免罚款与登记状态异常。

  • 年度股东会与经审计财务报表

    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须在财年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计财务报表;随后不迟于会议后1个月,向登记官提交经审计报表及会议日的股东名册。该为法定期限,不是服务办理承诺。

  • 企业所得税申报

    在泰经营的泰国或外国公司,须在会计期间结束后150日内报送并缴纳CIT 50。按净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公司,通常还须在会计期间前六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以CIT 51预缴估算税额。

  • VAT登记与月度申报

    持续提供应税货物或服务且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主体,应办理VAT登记;已登记主体按自然月以VAT 30申报,法定申报及缴税期限一般为次月15日内。是否免税或适用零税率须按具体交易确认。

  • 账簿、语言与审计

    公司须保存账簿并为每个会计期间编制财务报表,通常由注册审计师审计。BOI指南说明会计文件可使用其他语言,但须附泰文译本;账期通常为12个月,变更账期需取得税务局局长书面批准。

  • 公司资料及许可变化

    名称、地址、董事、股权、经营目的、资本或许可条件变化时,应先评估是否需向DBD、税务局、BOI或行业机关办理变更。持有FBL或FBC者停止经营或迁移办公室、营业地点时,须在发生后15日内通知登记官。

  • 停止经营与注销

    停止经营前应梳理未申报税表、经审计报表、外商经营许可条件及跨境资金文件,并按登记、税务和许可机关要求办理。具体清算、注销次序会因主体和是否持有FBL/FBC而异,应在启动前取得DBD及税务机关的现行文件清单。

09FEES & TIME · 费用与时效

费用怎么构成,周期受什么影响

只列官方公布的政府规费;服务费按服务范围书面报价。

政府规费(官方公布)

  • 私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费

    BOI《泰国商业指南》列示,设立备忘录及公司设立合并计费为每100万泰铢注册资本5,500泰铢;注册资本不超过100万泰铢最低5,500泰铢,超过5,000万泰铢最高275,000泰铢。以登记时收费表为准。

  • 清单三外商经营许可证申请费

    《外商经营法》费率表规定,按第17条申请许可证的申请费为2,000泰铢。该费用仅适用于需依该条申请的业务,不含公司登记、行业许可、翻译或专业服务费用。

  • 清单三法人外商经营许可证费

    清单三业务获许可的法人,许可证费按注册资本每1,000泰铢5泰铢计收,不足1,000按1,000计;最低20,000泰铢、最高250,000泰铢。该项为许可证费,不是普通公司设立费。

10FAQ · 常见问题与来源

泰国出海常见问题

答案依据公开资料整理,并附来源与核对日期。

01中国公司赴泰设立子公司,要不要做ODI?

结论如由中国境内企业以出资、并购、控制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取得泰国企业或资产权益,通常属于境外投资,应按中国现行规则评估商务备案或核准、发改项目手续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敏感因素会影响适用路径;不应以泰国公司已登记替代中国侧手续。

02中国文件在泰国使用,现在办海牙认证还是领事认证?

结论截至2026年10月28日,应按领事认证路径准备,而非直接使用Apostille。泰国已加入公约,但公约要到2027年2月28日才对泰生效;现阶段通常是公证、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领事认证、泰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文件类型和译文仍须以泰国接收机关要求为准。

03泰国公司能否由外资100%持股?

结论部分业务可以,但不能只看公司形式。应先依《外商经营法》及行业法判断实际活动:清单一禁止外资经营,清单二、三涉及许可或条件。符合BOI促进、工业园许可或其他法定资格的项目,可能取得相应外商经营证书或适用例外。

04没有泰国本地董事,可以设立公司吗?

结论私人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要求居住在泰国,但董事配置须结合公司章程、行业规则及拟办理的许可判断。若涉及外商经营法清单二业务,法人通常须满足泰方持股和泰籍董事比例要求。不得以名义泰籍股东或董事规避外资限制。

05已有泰国公司年度申报逾期,应该先做什么?

结论应先核对公司账期、已提交的经审计报表、股东会资料、CIT和VAT申报状态,以及FBL/FBC或行业许可是否仍有效。再根据欠报年度和主管机关要求补齐账簿、审计、税表或变更资料。逾期后果及补正顺序取决于实际缺失事项,不宜按单一模板处理。

资料来源(17 项,核于 2026-10-28)
  1. A Business Guide to Thailand 2023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
  2. Foreign Business Act, B.E. 2542 (1999)泰国商务发展厅/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
  3. DBD Biz Regist 数字法人登记服务泰国商务发展厅(DBD)
  4. Annual Report 2025: Foreign Business under the Foreign Business Act泰国商务发展厅(DBD)
  5. Corporate Income Tax泰国税务局(Revenue Department)
  6. Value Added Tax泰国税务局(Revenue Department)
  7. Exchange Control Regulation泰国中央银行(Bank of Thailand)
  8. Current Account for Juristic Persons开泰银行(KASIKORNBANK)
  9.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转载新华社
  10.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1.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
  12.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6年第49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Apostille Convention Status Table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
  14.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5. Thailand’s Long History as Automotive Manufacturing Hub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
  16. 泰投资委员会计划与10家中国电池生产商举行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17. File: Bangkok Skyline (MK).jpgWikimedia Commons

本页依据当地主管机关、银行与官方机构公开资料整理,法规与收费可能调整,办理前以主管机关和接收机构的最新要求为准。登记机关:泰国商务发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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